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
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、开发区管委会:
为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管理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,树立诸城农业品牌形象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2008年7月上旬,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。一是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工作开展情况。主要包括:是否有固定场所;检测室设备是否齐全;农产品检测运行情况是否正常;检测记录档案是否完整等。二是已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。主要包括:是否有固定办公场所;基地管理制度是否上墙;生产管理档案、投入品购买和使用档案及产品销售档案记录是否完整;基地是否树立标识标牌等。
二、检查方法。采取听、看、查、议的方法。听,听取乡镇(街道)的工作汇报;看,实地查看现场和资料;查,对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量化打分。议,对检查情况综合评议,确定检查结果。
三、通报结果。检查结束后,按照分数高低综合评议,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。
各乡镇(街道)、开发区接通知后,要安排专人负责,认真搞好自查和完善工作,做好检查准备,检查日期另行通知。
附件1: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农产品检测室考核标准
附件2: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检查标准
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