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专业分中心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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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山东诸城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指导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6-27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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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各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:
根据农业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农办企[2008]6号)和省厅要求,今年将继续认定一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。现将农业部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按要求进行申报。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企业是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,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分中心。
二、有关要求
请有意申报的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,申报文件正式文本一式五份(附电子版),务必于7月1日下午5:00前报诸城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指导科。
农业部通知、《申报指南》可从中国农业信息网(www.agri.gov.cn)、中国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(www.app.gov.cn)下载。
联系人:何朝阳
电 话:6080878
邮 箱:zcnyj6080878@163.com
诸城市农业局
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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